社会

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余万元:要求公开道歉,希望追责到底

陈丽媛  2020-09-07 17:58:17

人生和家庭都毁在这个错案上了 要求追责到底

  程广鑫,张玉环,张民强,罗金寿(从左至右)

 

  9月2日,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包含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亲属申诉费用等共计人民币2234余万元。

 

  自1993年10月被锁定为同村杀童案的犯罪嫌疑人入狱后,张玉环入狱服刑长达27年。此后冤案再审,江西省高院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张玉环无罪。

 

  作为国内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无罪当事人,张玉环于2020年8月4日无罪释放。

 

  在国家赔偿申请中,除经济补偿申请外,张玉环还要求江西省高院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江西日报》等国家及省市级媒体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希望摘掉杀人犯的帽子

 

  9月2日上午,张玉环在两个儿子、哥哥张民强以及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的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江西省高院接收并出具收转单。

 

  张玉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出狱后,舆论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27年的羁押让一些人仍然认为他是杀人犯,所以他在提出国家赔偿以外,要求江西省高院在省市级媒体上对其公开赔礼道歉。

 

  “我现在在医院住院治疗,我的糖尿病非常严重。”张玉环表示,自己的人生和家庭都毁在这个错案上了,他要求追责到底。

 

  张玉环代理律师程广鑫表示,张玉环及其家属非常在乎赔礼道歉,公开消除负面影响这项要求,“这是张玉环本人要求的。很多人对疑罪从无不是很了解,所以一些人还是说他是嫌疑人。”

 

  程广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张玉环案的赔偿金额和道歉要求不能以普通公众的角度评判,张玉环失去人身自由将近27年,被整整关押了9778天,是国内目前已知的平反冤案中羁押时间最长的人。这给他和他的家人带来的伤害是不管申请多少金额都无法弥补的。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张玉环的国家赔偿请求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余万、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余万、侵犯健康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近27年来家属为其申诉过程中的交通、通讯、住宿、误工等费用共计100万元,共计2234余万元。

 

  “最后申请下来多少目前不好说,之后江西省高院会跟张玉环本人还有我们律师进行沟通。”程广鑫介绍,张玉环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是按照日赔偿金的三倍计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按照国家赔偿标准的100%来计算的。

 

  被羁押最久错案当事人

 

  因是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无罪错案,张玉环案此前一直备受关注。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进贤县凤凰乡某村两个男孩失踪,次日,俩男孩的尸体在村附近的水库中被发现。公安机关经侦查,张玉环被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玉环提出上诉。同年,该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前的判决书中,张玉环被指控因为个人矛盾将同村的张某荣(6岁)和张某振(4岁)杀害后抛尸,根据公安机关出示的现场勘察笔录、法医学鉴定书、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以及麻绳等证物,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2001年11月7日,重审后的张玉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玉环再次提出上诉。同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后,张玉环及其家人持续申诉。

 

  2018年6月8日,江西省高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于2019年3月1日作出再审决定。2020年8月4日张玉环无罪释放。

 

  无罪释放后,张玉环曾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他表示,入狱27年,失去的时间再也无法弥补,希望能追责到底。

责任编辑:郭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