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

工信部启动新能源车安全大排查 行业监管日趋细化

陈亚莹  2018-10-17 14:34:18

【Man哥语】 新能源产业的安全监管,开始进入严管期。

继在新能源客车领域开启车辆安全大排查工作半个月后,工信部再次发布了针对乘用车领域新能源车辆的安全排查通知。


9月25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在网站上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通知》要求,各企业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与此同时,车辆安全预警及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也将启动。除了工信部的不定期抽查,还要求新能源汽车一旦发生起火、燃烧等安全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6小时内)主动上报。


“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的一个大背景是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出现过一些安全事故。”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表示,造车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是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尤其是动力电池等安全的认识仍在不断的深化,前期小部分产品的验证还不够充分。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


而从2018年以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安全监管已经在逐步细化。罗俊杰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把好产业发展的安全关。


事故频发


据不完全统计,根据今年4月的“中国新能源客车发展与安全高峰会议”上释放出的数据可知,从2009年至今,新能源客车发生了30余起安全事故,其中27起起火事故。


今年7月至9月由于气温过高,起火事故更是频发,包括电动乘用车。其中8月和9月仅被曝光的事故就超过15起,多家新能源汽车主流品牌都未能幸免。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止9月15日,2018年发生39起较为确定的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以及12起疑似事件,且数据还在继续增长。由此引发了外界对电动汽车电池技术路线以及安全监管的质疑。


安全排查


根据《通知》要求,排查工作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对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产品的自查。《通知》指出,重点对IP防护失效、车辆泡水、车辆碰撞、线束连接松动、频繁充放电、长期搁置以及工作行驶环境恶劣的车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应按照行驶里程设定自查比例,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自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10-20万公里的自查比例不低于20%,行驶20-30万公里的不低于30%,30万公里以上和装用使用中出现故障较多动力电池(如沃特玛电池)的应全检。


 


作为唯一一个被点名的电池品牌,沃特玛电池的安全性早已颇受质疑,已有多辆搭载了沃特码电池的车辆出现了自燃或起火事故。 


除了产品排查,《通知》还要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完善提前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要求对2017年前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行积极整改,逐步纳入监管体系;此外,对长期不在线的车辆,也要进行排查确认车辆实际使用状态,对运行中异常离线的车辆进行重点沟通,确保车辆运行安全。2017年5月,北京蟹岛的80辆电动大巴车就是在闲置状态中发生起火事故的。


《通知》要求,新能源车企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书面报告于2018年11月15日前送达工信部。


监管趋严          


为了防止企业弄虚作假,工信部指出,如发现在排查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行为的,将视问题性质、严重程度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采取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或取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处罚措施。       


此外,据罗俊杰表示,除了已展开的新能源客车以及乘用车安全排查工作,工信部还有两项即将实施的安全措施。


第一,要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健全充电设施的安全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的技术和操作规范。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保险、消防救援、年检、产品召回等制度,督促生产企业提高售后服务的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水平。


对于新能源企业来说,政策的警铃已经响起,行业竞赛已经真正开始。随着工信部多项行业准则的实施,那些试图浑水摸鱼、动机不纯的企业将无处遁形。而对于产业中不规范的产品以及安全隐患,也将逐渐被行业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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